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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04月29日 14:47 浏览: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110号)文件精神,校将继续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非毕业年级)。项目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科技活动或创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并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

、立项类型、级别与数量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四级,即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创”),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创”),苏州科技大学校、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SRTP”SRTP”。其中,国家级项目为学校推荐的省级重点项目

1.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学校推荐名额为省级重点项目30项、省级一般项目50项。省教育厅同时设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此类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经费由合作企业资助,但需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上提交备案。

2.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类国家级、省级项目推荐名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3.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各级项目。对于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学校会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进行经费资助;对于院级项目立项数量和经费资助,由各学院依据情况自行制定并向学生公布。

三、选题范围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

l 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l 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l 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

l 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

l 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

l 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l 社会调查项目;

l 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代替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申报要求

1. 项目可以是团队项目,也可以是个人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国家级或省级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项目。

2. 每个项目至多2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包括未结项)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国家级项目指导教师必须具有)项目研究时间为12年,项目承担人能够在规定期间内完成研究任务。

3. 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时提交较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方能结题。成果形式包括:正规刊物发表的研究论文或调查报告(第一作者为学生)、取得相应专利成果(项目学生为发明设计人之一)、取得Ⅱ级乙等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等。

4. 校级项目结题时至少应做到:完整的研究报告1份和相关成果(包括设计方案及其说明、产品、样机、演示实物、调查报告等)。院级项目结题要求由各学院制定。

5. 课题组成员能严格按前期计划开展研究,研究结论、调查数据真实客观。不能按时完成或研究成果质量低劣的项目,将不予以经费报销并影响项目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申报数量。

6. 申报创业实践项目必须附《创业计划书》。

申报时间

1. 项目申报(518日前):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在学生申报结束后组织学院内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次评审遴选推荐,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后上报学校,暂不需要提交纸质版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将姓名+项目名称+联系方式以短信形式发送给学工办刘福会:15058458152,此外,麻烦各位老师备注所报项目是否已确定负责学生团队。

请各位同学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学院学工办邮箱:1932801747@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68084875

2. 项目评审(530日前):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各级项目,评审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公示。

3. 网上填报(610日前):学校将于610前组织进行国家级、省级项目网上填报。

附件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2: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3: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4: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5:专业门类目录

附件6: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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